做對的事情,才能把事情做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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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自由工作者最常被提及的,就是做自己想做的工作這件事,不是第一次聽到身旁的人以羨慕的口吻說:「真好,可以決定自己什麼時候要工作、不用被主管追著跑。」我的反應也從一開始認真想要解釋,到後來只是微笑帶過就換了個話題。
不瞞你們說,剛開始我的確也是這麼想的,我只想要做自己喜歡的事、想要的事、擅長的事,再也不想永無止境的受制於體制之下,也不想做出自己都不喜歡的作品。
起初一個人單槍匹馬跑去跟客戶提案,說的洋洋灑灑、鏗鏘有力,也很有自信自己端出了不只是像樣、而且是高品質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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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沒想到,客戶的一句讓我打掉重來:「我不喜歡,這跟我們家的形象不符,落差很大。」,當時的我,只覺得頭腦轟的一聲,像炸開一樣,百思不解為什麼不喜歡,怎麼會有人不想要做的更有質感、更有品味呢?
一直以為是自己遇到了不懂得欣賞的客戶,有了幾次經驗之後,才發現客戶真正需要的,是希望透過我們的專業能力,把他沒辦法實現的地方表現出來。
在生活中的事情也是如此,我們常覺得要給對方最好的,甚至無意間批評了對方的喜好,讓對方覺得自己好像做錯了什麼,但那真的是對方需要的嗎?還是我們只是想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證明自己才是對的、有能力的。
是不是我們在無形之中,原本是出自於愛的好意、求好心切的本意,反而讓對方覺得自己一無是處,甚至挫折感很重呢?
後來跟客戶提案的時候,我就不再糾結了,不再認為是不是自己沒有能力解決客戶的問題,而是專注面對客戶、同理他的需求,思考在現有的資源下,先做出對的判斷,才知道如何把事情做對。